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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的所有内容都是提高胜算的建议,而不是对结果的承诺。拒付裁决由发卡方依据卡组织和支付方式规则作出;备齐所有建议项并不保证案件胜诉,Waffo 也不对结果作任何担保。请以单个案件上的 Evidence Requirements 列表作为该案件所需材料的权威说明。
拒付与争议 FAQ 介绍流程——案件如何到达、如何提交、截止时间和状态。本页讲的是提交时放什么进去。字段级含义见拒付字段参考。

Waffo 是如何决定为我的案件推荐哪些证据的?

每个案件都带有一个 Evidence Requirements 列表,由该案件的争议原因生成,并将每一项标记为必需或建议。缺少必需项的提交会在发送前被拦截,所以开始收集之前先读这个列表。 在这个列表之下有一个值得理解的核心思路,因为它能让你在列表很薄的时候也组织出有力的提交:无论原因码是什么,抗辩永远只是在回答三个问题。

抗辩必须回答的三个问题是什么?

争议原因决定三者中哪一个是重点;产品类型决定证据的形式。你所在的行业不改变这两者——它只改变同一批文件的用词。

每种争议原因取决于哪个问题?

十种原因基本覆盖所有案件。用它来判断精力该花在哪里;用案件自身的 Evidence Requirements 来确定具体附什么。 需要注意的两个模式:欺诈或授权类主张用真实性回答,取消或订阅类主张用你的政策回答。对”订阅已取消但仍被扣款”的主张发交付凭证,回答的是一个没人问的问题。

我卖的是数字商品或服务而不是实物,有什么不同?

维度不变;文件变了。大多数薄弱的提交都源于此——数字业务在维度 B 下什么都没发,因为它没有物流单据。 对于数字或服务类购买,“已交付”意味着买家自己的账户消费了它。一条显示权益已授予的记录,弱于一条显示权益已被使用的记录。能证明使用的,就以使用为主。

原因码不明或没有参考价值,我该发什么?

发送兜底组合:
  1. 交付或访问凭证(维度 B)
  2. 该交易的发票或收据
  3. 你与买家的沟通记录(维度 C)
三者合起来回答的是”交易发生了、已交付、我们是这样处理的”,而不预设对某个具体主张的抗辩。 提交前,尽量弄清真实的主张是什么——发卡方的案件文件,或与买家直接沟通,通常能揭示——然后补上针对该主张的材料。有针对性的提交胜过面面俱到的提交。

有我需要了解的文件格式或大小限制吗?

上传 API 本身接受 JPG、JPEG、PNG 和 PDF,单文件最大 10 MB——见拒付与争议 FAQ。 除此之外,某些支付方式执行的文件类型或大小规则比 API 更严格,因此 Waffo 接受的文件在后续环节仍可能被拒。案件若有此类限制,会在该案件的 Evidence Requirements 中说明。如果你以程序方式生成证据,生成 PDF 而不是大图是更稳妥的默认选择。

案件回到了 MORE_EVIDENCE_REQUIRED,我要把所有材料重新上传吗?

不需要——而且全部重传可能让你丢失材料。当被要求补充证据时,案件回到需要证据的状态,你再次提交,但该提交是字段级替换:你发送的字段会替换该字段之前的内容,你省略的字段保持不变。 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只发送携带新材料的字段。如果你重发某字段时文件引用列表比之前短,该字段中先前的引用就没了。请自行记录每一轮每个字段附了什么;案件显示的是当前状态,而不是每个字段的历史。 MORE_EVIDENCE_REQUIRED 也是关于内容而非仅关于数量的信号。它通常意味着三个问题中有一个没被回答,而不是想要更多同类材料——在补充任何东西之前,重读案件的 Evidence Requirements,检查哪个维度薄弱。

第二周期里我到底能提交什么?

一份抗辩说明,仅此而已。第二周期(Pre-Arbitration)案件完全不接受证据文件——提交的只是抗辩决定,可附一份说明。大多数卡组织规则在这一阶段也拒绝第一周期未出示的材料,所以即便某个渠道愿意接收,通常也没什么新东西可加。 实际后果是:第一周期是你唯一真正的机会。你保留的材料,或没来得及准备好的材料,之后无法再引入。请第一轮就组织完整的提交,而不是先发最少量再计划补充。 两个周期的操作细节见拒付与争议 FAQ。

我通过了 3DS,买家仍主张欺诈。为什么我从未回应却出现了第二周期?

在某些卡组织流程下,针对一笔已经通过 3DS 认证的交易以欺诈为由发起的拒付,会代你进行抗辩——抗辩在不等待你回应的情况下就已提交,因为认证记录本身就是对该主张的回答。该抗辩可能成功,而抗辩成功正是发卡方得以把案件升级到**第二周期(Pre-Arbitration)**的前提。 这一后果让商户措手不及:
  • 你从未选择抗辩,因此根本没有预期会出现第二周期。
  • 第二周期会向你记入另一笔拒付手续费——结算行项见拒付字段参考。
  • 如果你设置了一律不抗辩的总策略,该策略并不能阻止这种情况,因为第一周期的抗辩并不由你来放弃。
应对方法:留意 AUTO_SUBMITS_EVIDENCE 时间线事件,代你进行的提交就是以它的形式出现在案件上;并把 Life Cycle 为 SECOND_CYCLE 的任何案件都视为需要决策,即便你从未处理过第一周期。如果这种模式带来的手续费风险对你的业务有影响,请向 Waffo 提出,而不是假定你的默认策略已经覆盖了它。

证据截止时间过去之前会有人提醒我吗?

不要把流程建立在会被提醒的假设上。每个案件都带有自己的 expiryDateTime,该值是权威的。你可以依赖两件事:
  • 两个争议列表都提供 expiring soon 筛选,返回截止时间在未来 3 天内的未结案件。
  • 案件时间线上会出现截止事件(NOTIFY_OVERDUE),因此被标记的案件会在自身历史中体现。
轮询列表,或通过 API 按案件跟踪 expiryDateTime,按你自己的节奏行动。截止的后果因案件类型差别极大——过期的拒付就是败诉,过期的客户争议仍可处理——详见拒付字段参考。

我的客户争议变成了 CLOSED,但我没有关闭它。我输了吗?

没有——客户争议上的 CLOSED 不是裁决。它只是该记录的终点,而客户争议本身从不向你记入资金。有三种情况会让客户争议变为 CLOSED: 第三种最让人意外:一旦同一笔支付上存在拒付,客户争议记录就不再是作出决定的地方,并会在拒付结束时被关闭。请去拒付上看结果——并记住,CLOSED 的客户争议在买家再次投诉时可能重新打开。

如何停止 Chargeback Alert 服务?

不能在 Portal 里停——它不是自助开关。告警覆盖范围作为你商户配置的一部分保存,并且是按告警服务类型启用和停用的,所以你可以停一个、留一个。 要停止,请联系 Waffo 并说明你想停用哪种服务类型。Waffo 会把该条目设为不生效;从那时起不再适用。已投递告警上已产生的费用仍会结清——计费跟随投递,详见拒付与争议 FAQ。 值得深思熟虑而非条件反射地决定:停止告警会失去在拒付发起前退款的机会,因此原本被告警吸收的案件会转而以拒付形式到来,附带拒付手续费和争议金额。在关闭之前,请与告警此前的花费做一下比较。